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957.“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邪恶和虚假被弃绝,那些处于它们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从“完结”、“七灾”和“七位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完结”是指结束,但在此是指弃绝;“七灾”是指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虚假(参看AE 949节);“七位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949节)。因此,“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直到显现出来的邪恶和虚假被弃绝。这些话也表示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因为它们与最后的审判完成,善人与恶人分离,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扔进地狱,因而新天和新地被建立之前的时间有关。“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个时间之前,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
不过,这个奥秘必须得到更充分的解释。从内层储存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无法显现,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后。原因在于,在此之前,地狱占上风;而自最后的审判时起,天堂占上风。人被置于地狱与天堂的中间;因此,只要地狱占上风,圣言的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被蔑视,要么被弃绝;但当天堂占上风时,情况正好相反。由此可见,为何神性真理现在第一次被披露,圣言的灵义被揭示。这就是“就对圣言的理解而言,圣言处于模糊之中,直到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这些话的意思
(关于第一诫续)
神观是所有观念中最主要的。事实上,这种观念如何,人与天堂的联系并与主的结合就如何,他的光照,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感知、聪明和智慧也如何;因为这些事物不是来自人,而是照着与主的结合而来自主。神观就是关于主及其神性的观念,因为天地之神不是别人,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但关于主的观念多多少少是完全的,也多多少少是清晰的。它在至内层天堂是完全的,在中间天堂不那么完全,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更不那么完全。因此,那些在至内层天堂的人处于智慧;那些在中间天堂的人处于聪明;那些在最外层或终端天堂的人处于知识。这种观念对那些处在天堂社群中心的天使来说,是清晰的,对那些在周围的天使来说,则照着与中心的距离而不那么清晰。
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主的观念的完全和清晰度而拥有分配给他们的地方;他们也处于相对应的智慧和相对应的幸福。所有对主没有一个神性观念的人,如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都在天堂之下,没有幸福。那些具有双重观念,即一个不可见的神和一个人形式的可见之神的观念之人也住在天堂之下。他们在承认一位神,承认祂是可见的之前,不会被接纳。一些人可以说看到某种空气一样的东西,而不是一位可见的神,这是出于神被称为一个灵的观念。他们若不将这种观念变为一个人的观念,因而变为主的观念,也不会被接纳。但那些持有神是自然界的至内层的观念之人则被弃绝,因为他们必陷入自然界是神的观念。所有相信一位神,并持有神是一个人的观念的民族都被主接受。由此可见,那些拜神自己的人是谁,那些拜别神的人又是谁;因此,那些照十诫的第一诫生活的人是谁,那些不这样生活的人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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