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246.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那时或那种状态下的试探。这从“责备管教”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管教”当论及那些为自己获得良善,并通过良善接受真理的人时,是指被带入试探;前一节论述了这些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是指在处于唯信教义的人当中所有处于良善或仁爱,并由此处于真理或信仰的人。主之所以爱这些人,是因为主存在于良善或仁爱中,并通过良善或仁爱而存在于真理或信仰中,而不是反过来。此处论到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说,主“责备管教”他们,是因为前面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些话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应当为自己获得纯正良善和纯正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免得他们污秽的爱出现,也好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当这一切在那些已经处于唯信教义的人身上成就时,他们不能不被引入试探;因为他们所持守的关于唯信和因信称义的虚假原则只能通过试探消除;它们必须彻底消除,因为它们无法与仁之良善结合,只有真理才能与这良善结合;因此,这些真理必须获得,如前所述。诚然,真理通过他们声称,人接受信之后就会被神引领,从而处于仁之良善而有一种结合;但他们仍视这良善为无足轻重,因为他们说,它对得救毫无贡献。他们还声称,没有任何东西能谴责一个接受那信的人,或定他的罪,无论思维和意愿的邪恶,还是生活的邪恶,都不能;又说这样一个人不在律法之下,因为主已经为他成全了律法;因此,除了信之外,不用关注任何东西;他们通过这些东西造成分离。他们之所以结合,是因为不这样,唯信的教义就不会与圣言一致,圣言经常提到仁爱和行为;然而,这种结合不是与那些照着教义生活之人的结合,而是与那些照着圣言生活之人的结合。
经上说“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主责备和管教,而是说处于类似虚假原则的地狱灵才是那管教,也就是试探人的。神不试探任何人,这是众所周知的;因此,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尽管字面上论到神说,祂引入试探,祂行恶,祂投入地狱,以及类似性质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或从那些被光照的人那里获得的教义,就很少被理解。就试探而言,当人被引入他的自我时,他就进入试探;因为那时,来自地狱、处于他的原则之虚假和他的爱之邪恶的灵人与他联合,并把他的思维保持在其中;但主将他的思维保持在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中;由于那时他也不断思想得救和天堂,所以由此在他里面产生内在的心灵焦虑,他也由此经历被称为试探的争战。然而,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从而未处于任何基于仁之信的人不能经历试探,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任何与虚假和邪恶争战的东西。这就是为何如今很少有人被试探,又为何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属灵的试探。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充分解释了这些事;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96–201节)从这本书中摘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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