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70.这类社群或天堂之所以被容忍,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他们通过表面的圣洁,以及表面的诚实和公正而与简单的善人联结,无论是构成最低层天堂的善人,还是仍在灵人界,尚未获准进入天堂的善人。在灵界,所有人都与同类灵人接触并联结。最低层天堂和灵人界中的简单善人主要关注外在,尽管他们本人内在并不邪恶。因此,如果在指定时间之前他们就被拆开,天堂的最低层就会被撕裂,而最低层是天堂的高层停靠于其上的基础。
主在下面这段经文中教导,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容忍,直到末期:
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他们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也把麦子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直到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收割的时候就是时代的完结。正如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27-30, 37-40)
这“时代的完结”表示教会的末期;“稗子”表示那些内心邪恶的人;“麦子”表示那些内心良善的人;“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好烧掉”表示最后的审判。
在这一章,主以聚拢各种鱼的比喻表达类似的含义;好的收在器具里,不好的丢弃了。论到这些人,经上还说:
时代的完结也要这样;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7, 48, 49)
这些人被比作鱼,是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鱼”表示那些属世和外在的人,无论善恶。至于“义人”的含义,可参看下面的脚注。
脚注:
1.在圣言中,“捆”表示在一个人里面将真理或虚假排列成各个系列,所以“捆”也表示拥有这些真理或虚假的人(AC4686—4687, 5339, 5530, 7408, 10303节)。“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AC1729, 1733, 2159, 2628, 2803, 2813, 3373, 3704, 7499, 8897, 9807节)。“子”是指对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AC489, 491, 2623, 3373, 4257, 8649, 9807节),所以“天国之子”表示那些对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情感的人,“恶者之子”表示那些对来自邪恶的虚假拥有情感的人;因此,后者被称为“稗子”,前者被称为“好种”,因为“稗子”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好种”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田里的种子”表示一个人从主所获得的来自良善的真理(AC1940, 3038, 3310, 3373, 10249节)。在反面意义上,“种”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AC10249节)。“田里的种子”也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对心智的滋养;“撒种”就是教导(AC6158, 9272节)。“时代的完结”表示教会的末期(AC4535, 10622节)。
2.就圣言的灵义而言,“鱼”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因而也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无论善恶(AC40, 991节)。各种动物对应于诸如在人里面的那类事物(AC45—46, 246, 714, 719, 2179—2180, 3519, 9280, 10609节)。在圣言中,主的公义和功德被归于的人被称为“义人”;如果他们的公义和功德来自他们自己,他们就被称为“不义的人”(AC5069, 9263, 94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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