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最后的审判 #59

59.⑷他们为何被容

59.⑷他们为何被容忍住在那里,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原因在于,按照神性秩序,凡能被保留的,都要被保留,直到他们再也无法留在善人当中。因此,凡表面上能假装过一种属灵生活,并以一种道德生活来表现它,好像它里面真的有灵性的人都被保留,无论他们里面的信和爱实际是什么样。同样,能维持一种表面圣洁的人即便没有内在的圣洁,也得以保留。许多天主教领袖就属这种,因为他们能与普通百姓虔诚交谈,以一种神圣的方式崇拜主,将宗教信仰的种子播种在他们心里,引导他们思想天堂和地狱,通过宣讲善行激励他们行善。如此他们能引导许多人过上一种良善的生活,从而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也正因如此,许多天主教徒得救了,尽管他们的领袖很少有得救的。因为这些人就是主提到的“假先知”所表示的那种人:

假先知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

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先知”表示那些教导真理,并利用真理把人引向良善的人;“假先知”则表示那些教导虚假,并利用虚假迷惑人,把人引入歧途的人。他们就像文士和法利赛人,主以这些话来描述这等人:

他们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遵守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给人看的;他们在人面前把天国关了,自己不进去;他们侵吞寡妇的房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马太福音23:1-34)

他们被容忍的另一个原因是,死后,每个人都保留他在世上所获得的宗教信仰;因此,一进入来世,他就被引入其中。在天主教徒当中,宗教信仰是被那些在言论上宣扬圣洁,在行为上假装圣洁的领袖植入的;这些领袖也给百姓留下这种印象:他们能给百姓带来救赎。这也是为何这些人没有被移除,而是留在他们自己人中间。

但主要原因是,在两次审判之间,凡表面上过着一种类似于属灵生活的生活,可以说模仿一种内在的虔诚和圣洁之人,都被保留;简单人能从他们接受教导和指引,因为信仰和心思单纯的人只看到他们亲眼所见的外表。这就是为何自基督教会建立以来,凡具有这种性质的人都被容忍,直到审判之日。前面(46节)说明,最后的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这回是第三次。所有这些人就是组成“先前天”的人,也是启示录(20:5, 6)中与头一次复活无份者所表示的人。由于他们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54-56节),所以那层天,即先前天被摧毁了,那些指望第二次复活的人被逐出。

然而,要知道,被保留的恶人仅仅是那些允许自己受民法和属灵律法约束的人,因为他们是能与其他人在社群共同生活的人。不能受这些律法约束的人早在最后审判之日前就被扔进地狱;因为社群不断从这种人当中清洁并净化出来。因此,教会领袖若过着罪恶的生活,引诱普通百姓作恶,玩弄可憎的伎俩,就是地狱灵所用的那种(参看HH580节),就会被逐出社群;但他们会来回往返,或说这一过程交替进行。

同样,那些内心善良的人也从这些社群被带走,免得他们被内心邪恶的人污染。善人觉察内在,因而不关注外在,除非外在与内在一致。在审判之前,他们被来回带到教导的地方(对此,参看HH512-520节),最后从那里被带入天堂。他们就是组成“新天”的人,与头一次复活有份的人也是指他们。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这么多的天主教领袖被容忍和保留,直到最后审判之日。关于这个主题,等到下一章(65-72节)论述过去的“先前天”时再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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