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486.预定论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是从这一信念中生出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为力,缺乏自由或没有选择权。它是从这个教义和以下信念中生出的:人在归依中可以说是一个死物,就像一根木头,因而不会有意识地知道,他这根木头是否被恩典复活了。因为有人说,拣选出于神的纯粹恩典,不包括人类的任何行为,无论这行为是从属世能力或自然能力发出的,还是从理性能力发出的;拣选何地何时发生,只在于神的意愿,因而完全按着祂的美意。此外,随信仰而来、作为其证据的作为或行为,对一个反思的心智来说,类似肉体的作为或行为;产生或运作它们的灵,没有显明它们的起源,而是使它们像信仰本身一样,从恩典或美意中出来,或说成为恩典或美意的事。
由此清楚可知,当今教会关于预定论的教义是从这种信念中发出的,就像嫩芽从它的种子中发出一样;我可以说,预定论作为一个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从该信念中流出。这一结果首先出现在预定论者当中,然后被戈特沙尔克接受,后来被加尔文及其信徒接受,最后由多特议会牢固确立,又从那里作为宗教的守护神,或更确切地说,作为刻在雅典娜之盾上的蛇发女怪或美杜莎的头颅,被堕落前预定论者和堕落后预定论者带进教会。
但关于神,还能设计出比“人类中的一些人注定受诅咒”更有害的教义,或想象出比这更残忍的观念吗?或说我们怎么能把比相信神注定人类的一些成员下地狱还大的伤害或残忍归给神呢?因为认为主作为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希望许多人为地狱而生,或无数人生来就是受诅咒的,也就是说,生来就是魔鬼和撒但,而祂出于自己的无限神性智慧过去没有,现在仍没有规定,那些生活良好,并承认神的人不应被丢进永火和折磨里,这难道不是一种残酷的信仰吗?然而,主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救主,唯独祂引导所有人,不想让任何人死亡。因此,还能相信或想象出比“在祂的指导和看顾之下的民族和人民因预定而作为猎物被交给魔鬼,以满足他的贪婪”更可怕、更残暴的事吗?然而,这就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而新教会的信仰憎之如怪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