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107.(9)从今以后,在基督徒当中,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相信主神救主,唯独靠近祂。在以赛亚书,我们读到:
看哪,我创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也不再追想;看哪,我创造耶路撒冷为欢欣,创造她的人民为喜乐。(以赛亚书65:17, 18)
启示录: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我又看见圣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坐宝座的说,看哪,我使一切都变成新的。(启示录21:1, 2, 5)
在其它地方,我们读到,只有那些被记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才会进入天堂(启示录13:8; 17:8, 12; 20:12, 15; 21:27)。此处提到的“天”不是指我们肉眼可见的天,而是指天使天堂,“耶路撒冷”也不是指从天而降的城,而是指要由主那里从天使天堂而降的一个教会,“羔羊生命册”不是指要打开的在天堂所写的书,而是指来自主并论述主的圣言。本章前面的章节已经证明、证实并确立,被称为创造者和父的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人身,以便祂可以被人靠近,并与人结合。因为有谁是通过靠近一个人的灵魂而接近他的呢?或谁能做到呢?相反,他接近这个人自己,面对面地看着他,口对口地交谈。父神和儿子也是如此,因为父神在儿子里面,如同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
人们应当相信主神救主,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因为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翰福音6:33, 35)
又:
这是那差我来者的意思,凡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又:
他们对耶稣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作呢?耶稣回答说,信 父所差来的,这就是神的工作。(约翰福音6:28, 29)
又: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又:
耶稣喊着说,若有人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 就如经上所说的,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 38)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或存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8:12)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相信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主也说:
门徒要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15:1-5; 17:23)
这是通过信仰做到的。使徒行传:
保罗向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使徒行传20:21)
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凡信子的都信父,因为如前所述,父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14:7)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3:20)
这是因为没有人看见父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因此,主说: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约翰福音: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但那些对主一无所知的人,像亚洲、非洲和印度群岛的许多居民,他们若相信一位神,并照其宗教戒律生活,就会通过他们的信仰和生活而得救。因为归罪(imputation:或归算)适用于那些知道的人,不适用于那些不知道的人,就像盲人绊倒了不会受到责备一样;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你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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