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诠释启示录 #269

269.“宝座周围又

269.“宝座周围又有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表示在众天堂围绕主的神性真理的表象。这从“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表好像绿宝石的彩虹”是指神性真理在其周边的表象;因为“宝座周围的彩虹”表示周围的神性真理;“外表好像”表示表象。这种表象就像绿宝石,是因为它表明了最后的审判;事实上,这种石头的颜色是绿色的,“绿色”表示模糊的真理。神性真理因其光辉而要么看上去是天空色的,要么是按优美次序来排列的各种颜色的,像彩虹的颜色;但当它模糊时,看上去就是绿宝石颜色的。被称为“先前天”的天堂就是模糊的天堂,审判要施行在该天堂上,这天堂即将灭亡(参看启示录21:1)。这就是为何经上提到“周围的彩虹外表好像绿宝石”。“彩虹”之所以表示在众天堂,在其秩序中,因而在其美丽中的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众天堂,源于良善的真理有无限的多样性;当由颜色来代表时,它们就呈现出一种极美丽的彩虹的表象或外表。这就是为何“彩虹”成为大洪水之后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7)。众天堂里面有无限的多样性(参看《天堂与地狱》,56, 405, 418, 486节;《最后的审判》13节;《属天的奥秘》,684, 690, 3744, 5598, 7236, 7833, 7836, 9002节);天堂里的颜色凭那里的光显现,它们就是光的调节和变化(AC 1042—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颜色照着源于良善的真理之状态的多样性,因而聪明和智慧的多样性而看上去各不相同(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彩虹出现在天堂,它们从何处来,是什么(AC 1042—1043, 1623–16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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