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诠释启示录 #189

189.“因我见你的

189.“因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否则,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这从“作为”和“在神面前并不完全”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属于生命,在此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对此,参看AE 185节),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道德生命;“在神面前并不完全”是指神性不在这生命中。当此处由“作为”来表示的属于道德生命的事物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时,经上就说它们“在神面前完全”,但当它们不来自这个源头时,就说它们不完全。因为道德生命,也就是人的外在生命,必须要么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要么来自一个非属灵的源头;它不可能来自这两者,也就是说,部分来自这一个源头,部分来自那一个源头,或部分来自天堂,部分来自地狱,因为这将是服侍两个主人,即神和玛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是温水,也不冷也不热。因此,“作为”必须要么“在神面前完全”,要么在神面前什么都不是。这就是为何“我见你的作为在神面前并不完全”表示神性不在道德生命中。无论我们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道德生命,还是说来自神性的道德生命,意思都是一样的,因为一切属灵生命都来自神性;事实上,属灵之物被称为发出的神性,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天堂的所有天使因是它的接受者,故都是属灵的;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信仰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的人。至于何为属灵之物,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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