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741.“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和兽同得权柄”表示与圣言一起有能力,因而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得权柄”表示强有力,“兽”表示圣言(AR 723节);“与王一样”表示就好像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0, 664, 704, 740节);“一时之间”表示一段时间,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中间有能力或力量,他们通过圣言而有能力或力量,就好像他们处于它的神性真理。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承认,圣言是神所默示的,因此,教会因圣言而为一个教会。但他们仍然没有从圣言中汲取神性真理,只得出这些总体真理,即:要唯独敬拜神,不可拜任何人像神一样;赐给彼得的权柄本身不是神性,而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是神性,这神性不在任何人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他们从圣言来证实这些真理;但在其他不听从圣言的人面前,他们从理性来证实,从天堂出来的持续不断的流注将这理性赋予凡想要处于真理的人。他们不再进一步发展,也不再从圣言中汲取信仰和生活的教义,这属于主的圣治,因为他们在外在,或形式上仍依附于天主教或它的宗教说服;免得真理与虚假混在一起,由此产生一种内在冲突或斗争,就像造成骚动的发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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