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737.“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又是七位王”表示随着时间推移,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所依据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被摧毁,最终被亵渎。既然“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因此他的“头”表示其中的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那么可推知,此处描述了在“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当中,圣言在这两者方面的品质,“山”表示那里的爱之神性良善,“王”表示那里的神性真理。“山”表示爱之良善(可参看AR 336, 339, 714a节);“王”表示智慧之真理(AR 20, 664, 704节),“头”当论及主时,表示其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以及其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AR 47, 538, 568节);“七”表示一切或所有和完整,论及神圣事物(AR 10, 391, 657节);“女人”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AR 723节)。因此,“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所依据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整部圣言都被这种宗教说服亵渎和玷污了(参看AR 717, 719-721, 723, 728-730节)。
之所以说随着时间推移被亵渎,是因为起初,圣言对他们来说是神圣的;但当他们看到他们能利用教会的圣物来统治时,就背离了圣言,承认他们自己的法令、戒律和律例是同等的,事实上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性,最终将主的一切权柄都转给了自己,丝毫不剩。正是由于当他们视圣言为神圣时的最初状态,路西弗才被称为“早晨之子”,路西弗是指巴别(AR 717节);但正是由于他们后来的状态,他才“被抛下地狱”(以赛亚书14:15)。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圣治》(257节)。那女人所坐的“七座山”似乎是指罗马,因为罗马建在七座山上,它也由此而得名(注:罗马城是以七座山丘的村落为基点发展而来的,因此罗马有“七丘之城”之称)。尽管所指的是罗马,因为这种宗教说服的宝座和裁判所就在那里,但“七座山”在此表示被亵渎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教会的神性良善;因为数字“七”只表示神圣之物,在此表示被亵渎之物,就像这个数字在别的地方所表示的一样;如在那里,经上提到:
神宝座前的七灵。(启示录1:4)
有人子在中间的七灯台。(启示录1:13; 2:1)
七星。(启示录2:1; 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封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羔羊的七角七眼。(启示录5:6)
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七雷。(启示录10:3, 4)
七位天使拿着盛七灾的小瓶。(启示录15:1, 6, 7)
同样,此处朱红色的兽有“七头”,“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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