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62.木星居民对智慧的定义是:良善、公正地思考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事。他们从小就从父母那里吸收这种智慧;这智慧接连传给后代,并因他们对智慧的爱而增长,因为等他们成为父母时,这爱也会增长。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有关我们世界所拥有的科学知识的任何事,并称这些为幽暗,把它们比作遮蔽太阳的乌云。他们之所以对科学知识形成这种观念,是因为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向他们吹嘘科学所带来的智慧。
从我们地球来的如此吹嘘的灵人是那些将智慧视为纯粹记忆的人,例如:各种语言,尤其希伯来语、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知识,文献所记载那些事的知识,以及评论、实验数据、专业术语,尤其哲学术语的知识,诸如此类。他们没有将这类知识用作获得智慧的手段,反而将智慧置于这类知识本身。这种人因没有将他们的知识用作发展自己的理性能力、获得智慧的手段,故在来世,他们只有极少、有限的觉知能力。事实上,他们只能识别专业术语,并出于术语争论;对那些看不到其它事物的人来说,这类事物就像灰尘或乌云,遮蔽了理性视线(参看38节)。那些以这种学问为骄傲的人所拥有的觉知更少,而那些以科学知识为手段来破坏和毁灭属于教会和信仰的事物之人则完全摧毁了他们的理性能力,以致他们像猫头鹰那样在黑暗中将虚假看作真理,将邪恶看作良善。
与这类灵人的交谈使得木星灵得出这样的结论:科学知识会造成模糊和盲目。但他们被告知,在我们地球,科学知识是打开理性视觉的手段,这种视觉依赖于天堂之光。但由于诸如属于纯属世和感官生命的那类事物占据主导地位,故这些科学知识对我们地球人来说,反而沦为变得疯狂的手段,也就是说,变成赞成自然而非神,赞成世界而非天堂的证据。
他们还被告知,科学知识本身是属灵的财富,拥有科学知识的人就像那些拥有世俗财富的人;因为这些知识既是为自己、自己的邻舍和国家提供服务的手段,也是作恶的手段。此外,它们好比衣服,既有用,也具有装饰性;对那些想唯独因它们而得荣耀的人来说,还是一种骄傲的资本。木星灵完全明白这些事,但感到惊讶的是,他们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已停在手段上,偏爱通向智慧的事物胜过智慧本身,却没有发现,将心智沉浸于这类事物,而不是将它提升至它们之上,就会使心智陷入幽暗,把它弄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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