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增 补
I.灵界
792.有一部名为《天堂与地狱》的专门著作详细论述了灵界,其中描述了许多与灵界有关的事物;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灵界,所以这部著作也描述了人在那里的状态。谁不知道,或可以知道,人死后还活着,因为他生来为人,被创造为神的形像,还因为主在祂的圣言中教导了这一点?但他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直到现在仍完全是一个谜。人们以为,那时他将成为一个灵魂,而对灵魂的普遍观念是,它由以太或空气构成,因此,它纯粹是一口气,就是人在死亡时从口中吐出的那口气;然而,这口气却保留了他生命的本质要素,或他的生命力。人们还认为它没有像眼睛那样的任何视觉,也没有像耳朵那样的任何听觉,像嘴巴那样的任何话语。而事实上,人死后仍然是人,和以前一模一样;他如此完全是一个人,以至于他意识不到他已经不在以前的世界上了;因为他看、听、说,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走、跑、坐,和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躺下、睡觉、醒来,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也吃、也喝,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他享受婚姻的快乐,就像在以前的世界一样;总之,他在一切方面都是一个人。由此清楚可知,死亡不是灭绝,而是生命的延续,仅仅是一种过渡(即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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