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683.若不指向某个实体,名不就是一个空洞的东西,或从森林里的树木,或天花板反射回来的所谓回声的噪音?或象梦者几近死气沉沉的声音,或风、海、报废机器发出的嘈杂声吗?若没有归属名字的职位,国王、公爵、领事、主教、修道院长或修道士的名不就是虚空吗?所以,承受基督徒的名,却生活得象个野蛮人,还违背基督戒律,这难道不是注目于撒旦标志而非基督标志,尽管基督的名用金丝线被织进洗礼中?反叛者和弑君者不就是那些接受了基督标志,却又嘲弄祂的敬拜,取笑祂的名,声称祂不是神儿子,而是约瑟的儿子之人吗?他们的话除了今生来世都不能赦免的对圣灵的亵渎外,还能是什么?这些人象狗一样张嘴对着圣言狂吠,并用牙将它撕成碎片。对于这种人,面对基督和基督的敬拜: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28:8;耶利米48:26)
然而主耶稣基督就是至高者的儿子。(路加1:32, 35)
独生子。(约翰1:18; 3:16)
真神与永生。(约翰一书5:20)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不是约瑟的儿子。(马太1:25)(其它数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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