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真实的基督教 #455

455.至于就内在人

455.至于就内在人而言,恶人是什么样,善人是什么样,这可从下面对地狱和天堂的简要描述中看出来,因为恶人的内在人与地狱里的魔鬼结合,而善人的内在人与天堂里的天使结合。地狱因其爱而处于一切邪恶的快乐,也就是说,处于仇恨、报复、谋杀、抢劫和偷盗,以及谩骂和毁谤,并否认神和亵渎圣言的快乐。这些快乐就潜藏在人的欲望中,而他却没有反思这些欲望。为了满足这些快乐,它们就像点燃的火炬一样熊熊燃烧;这就是圣言中地狱之火的意思。但天堂的快乐是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的快乐。

由于地狱的快乐与天堂的快乐相反,所以它们之间有一个巨大的中间区域,天堂的快乐从上面流入这个区域,地狱的快乐则从下面流入这个区域。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就在该区域的中间,以便他可以处于平衡,从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既可以转向天堂,也可以转向地狱。这个空间就是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和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之间所限定的“大深渊”(路加福音16:26)的意思。

由此明显可知,爱的友谊在恶人中间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即:它在他们的外在人中表现出友谊的姿态或装腔作势,模仿友谊的行为,假装道德,以便他们可以布下网罗,或进一步发展自己的手段,找机会满足他们的爱之快乐,他们的内在人则因这些快乐而燃烧。只有对法律的惧怕,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丧失名声和生命的惧怕能阻止他们,并约束他们的行为。因此,他们的友谊就像藏在糖里的蜘蛛,面包里的毒蛇,蜂蜜蛋糕里的小鳄鱼,或草丛里的蛇。

这就是恶人与任何人建立的友谊。但在那些确认处于邪恶的人中间,如小偷、强盗和海盗,只要他们一心一意地掠夺,友谊是亲密的;因为这时,他们就像兄弟一样彼此拥抱,享受盛宴、唱歌、跳舞,并密谋毁灭他人。然而,每个人在心里都视他的好伙伴为敌人,或说看待自己的同伴,就像一个敌人看待另一个敌人。这也是狡猾的强盗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并害怕的东西,或说聪明的盗贼能在他的同伙身上看到这种敌意并害怕它。因此,很明显,这种人之间没有友谊,只有无法消除的深深仇恨。

455a.凡没有公开与作恶的人交往、参与抢劫,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各种功用而过着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但却没有抑制内在人中的欲望之人,可能会以为自己的友谊并不具有这种性质。然而,我被恩准从灵界的大量例子中确切地得知,对所有弃绝信仰,蔑视教会的圣物,认为它们不是为自己设计的,只是为普通人设计的之人来说,友谊在不同程度上是这样,或说或多或少具有这种性质。对有些人来说,地狱之爱的快乐就像树皮覆盖的阴燃原木中的火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这些快乐就像灰烬下的活煤或烧红的炭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就像遇着火或光线就容易熊熊燃烧起来的蜡火炬一样隐藏起来;对有些人来说,它们则以其它方式隐藏起来。这就是所有从心里弃绝或驱逐宗教事物之人的性质。他们的内在人在地狱里;但只要他们仍活在世上,他们就因在外在上假装道德而对自己的状态一无所知,他们不承认任何人为自己的邻舍,只承认他们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邻舍。他们要么轻蔑地看待其他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埋伏等待,伺机袭击巢中鸟儿的猫),要么仇恨地看待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像看到可以吞吃的狗的狼)。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表明从仁爱的对立面来看,或通过对照其对立面,仁爱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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