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410.由于仁爱本身作为善意而存在于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而在外在人中,它在外在人中表现为善行,所以可推知,内在人应当被爱,或说是爱的对象,外在人基于内在人被爱;因此,一个人要照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本质上是邻舍。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当一个人从三、四个人中为自己选一个管家或仆人时,他会考察那个人的内在人,选一个忠实可靠的人,并因这些品质而更偏爱他。同样,一个国王或地方官员会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个能胜任公职的人,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的外表多么迷人,谈吐多么动听,举止多么讨人喜欢。
因此,既然每个人都是邻舍,而人的种类是无限的,每个人都要照其良善而作为邻舍被爱,那么很明显,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层级。由于当爱主胜过一切,所以可推知,对邻之爱的层级要通过对主之爱来衡量,也就是说,通过邻舍自己所真正拥有的主的量或来自主的量来衡量。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量,因为一切良善都来自主。
然而,由于这些层级在内在人中,而内在人在世界上几乎不显现,所以照着一个人所知道的层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层级被清楚感知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所有人周围形成一个属灵气场,这个气场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这个世界上,属灵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包含在从人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各个层级,这一点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明显看出来:他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人,而祭司和利未人看见他,就过去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答案是:那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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