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真实的基督教 #373

VIII.仁爱和信仰

VIII.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

373.就其心智或心智的品质,也就是说,其根本性质而言,整个人就在从他发出的一切作为或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性质,或总体上他的生命。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作为或行为,那么它们就像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对比牲畜和野兽来说明。在其一切行为上,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狼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狼,老虎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老虎,狐狸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狐狸,狮子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狮子;这同样适用于绵羊和小山羊。人也是如此;但他的性质取决于他内在人的品质。如果他在内在人上就像一只狼或狐狸,那么他所做的一切从内在都像狼或狐狸一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像绵羊或羔羊,情况则相反。人的内在品质体现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或他的一切作为中,这一点在外在人中并不明显,因为外在人围绕内在人呈现出各种形式,或取得表象,尽管内在人或内在品质就隐藏在它里面。主说:

善人从心中的善库里拿出善来;恶人从心中的恶库里拿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说:

每一种树木凭它自己的果子就可以认出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内在人的性质就在从人发出的一切作为或行为中,这一点在他死后会变得显而易见,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不再作为外在人活着。当主、仁爱和信仰住在人的内在人里面时,良善就在他里面,从他发出的一切作为或行为都是良善。这一点将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

(2)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

(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

现逐一考虑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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