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8.启16:10.“第五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兽的宝座上”表示在信之教义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兽的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兽的宝座”是指信之教义。“兽的宝座”之所以表示信之教义,是因为“宝座”表示在其中掌权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兽”表示诸如存在于这教会中的那种信;因此,“兽的宝座”表示信之教义方面的教会。这从前面所说的也可推知,即:“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这句话表示在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81节)。由此可知,这位天使倒在兽的宝座上的小瓶表示在信方面教会状态的显现,因为爱和信构成教会,但当它们是一,而不是二时,它们才构成教会。不过,“兽的宝座”表示诸如当今教会所拥有的那种信,它是一种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信。
“兽的宝座”之所以是指信之教义,是因为“宝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在基督教会,神性真理被称为信;在古代教会却不是这样,在古代教会,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信,因为信涉及某种不被理解,却又必须被相信,就好像是真理一样的东西。如今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几乎都是这样;例如,关于三位一体所必须相信的,即:神性有三个位格;主自永恒而生;圣灵从他们那里发出,这发出就是独自为神的一个位格;然而,没有三个,只有一个,因而这一体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三位一体里面有一个一体;此外,没有来自仁之良善或善行的信之生活的信也可以拯救人;对一个因唯信而称义的人来说,他的一切作为,甚至是邪恶的作为,都被赦免了,律法不定他的罪,因为主已经通过律法的成全和十字架受难除去定罪;只要相信这一点,人就会得救。
还有许多必须被当作真理来相信的其它东西,据说它们属于信,尽管无法看到它们是不是真理;例如,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婴儿的信,圣餐中的肉和血,以及人死后的生活和最后的审判所说的,这些东西被称为必须相信的事,尽管理解力在它们里面只看到超越一切信的悖论;再例如,人死后就是一种阴影,或某种空灵的东西,一种无形的以太幻影,既看不见、听不见,也不会说话;因此,他要么在空中,要么在某个地方飞来飞去,等候要与整个宇宙的毁灭一同到来的审判,这种毁灭不仅包括可见的天,日月星辰,还包括大地;那时,因死亡而留在世上的身体的一切会再次聚集起来,为灵魂披上衣服;这样,人的感觉就会恢复;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的事。这些事因无法理解,故不能被称为真理,必须被称为信。“兽的宝座”就是指这种信。
谁看不出,这种信会诱使一个人相信纯粹的荒谬和虚假,只要这些荒谬和虚假被当权者立为教条,并被出于种种原因喜欢活在盲目服从中的其他人证实?因为通过谬误和诡辩,虚假,甚至地狱的虚假或最可恶的虚假,能被如此证实,以至于看上去就像真理;例如以下地狱的虚假:自然界就是一切;凡出现的东西都是想象的;人和动物之间几乎没什么区别,它们都是一样的死法,并且死后不会活着;圣言并不神圣,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盲目都是由当今的信仰引起的;这种信仰是由巴比伦民族开始的,并被巴比伦民族带入最密集或极度的黑暗中。诚然,与巴比伦民族分离的改革宗通过阅读圣言从这种黑暗中走出来,进入某种光明,但他们却没有进入像古人那样能使他们看见真理的光。原因在于,他们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一个人正是从生活中,而不是从任何分离之信中获得光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兽的宝座”是什么意思,它与之前经上说龙给兽的宝座(启示录13:2, 参看AE 783节),以及撒但的宝座(启示录2:13)意思是一样的。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宝座”也表示虚假的教义;如以西结书:
所有海上的首领都要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披上战兢为衣。(以西结书26:16)
哈该书: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毁灭列族列国的势力。(哈该书2:22)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但以理书7:9)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本质上,也就是自创造以来何等神圣,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是人类的发源地。由于天使天堂来自人类,所以它们也是天堂的发源地。因此,不仅大地或世界,而且天堂都通过婚姻充满居民。由于整个创造的目的就是人类,因而是天堂,神性本身可以住在天堂,如同住在自己的东西中,可以说住在自己里面,人类照着神性秩序的繁衍是通过婚姻完成的,所以显而易见,婚姻本质上,也就是自创造以来何等神圣,因此它们应该被视为何等神圣。大地的确可以通过私通和通奸,如同通过婚姻那样充满居民,但天堂不可以。原因在于,地狱来自通奸,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是因为通奸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地狱由此整体上,或在整个范围内被称为通奸。天堂来自婚姻,是因为婚姻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天堂由此整体上,或在整个范围内被称为婚姻,如前面它自己的章节所示。
那被称为通奸的,是被称为通奸之爱的对通奸的爱掌权的地方,无论婚内还是婚外;那被称为婚姻的,是被称为婚姻之爱的对婚姻的爱掌权的地方。下文将进一步解释,大地可以通过私通和通奸,如同通过婚姻那样充满居民。
当人类的繁衍通过对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神圣之爱在其中掌权的婚姻实现时,它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主在地上的国度就对应于主在天上的国度。因为天堂是由照着各种各样的属天和属灵情感而排列的社群组成的,天堂的形式就源于这种排列,该形式远远超越宇宙中的所有形式。如果地上的繁衍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中掌权的婚姻实现,那么一种类似的形式就会存在于地上;因为那时,有多少家族相继出身于一个族长,就会有多少天堂社群的形像以类似的多样性涌现出来。那时各家族就像各种结果子的树木,从中产生许多不同的园子,每个园子都包含自己种类的果实;这些园子合在一起会呈现出一个天上的伊甸园的形式。不过,这些事是通过对比来说的,因为“树”表示教会之人,“园子”表示聪明,“果实”表示生活的良善,“伊甸园”表示天堂。我从天上被告知,地上的家族和天堂社群的这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上古之人当中,地球上的第一个教会就是由上古之人形成的。它被古代作家称为黄金时代,因为那时掌权的,是对主之爱、相爱、纯真、平安、智慧和婚姻的贞洁。我还从天上被告知,那时,他们从内心对通奸,如同对地狱的可憎之物那样感到不寒而栗。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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