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8.启16:10.“第五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兽的宝座上”表示在信之教义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兽的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兽的宝座”是指信之教义。“兽的宝座”之所以表示信之教义,是因为“宝座”表示在其中掌权的真理方面的教会,“兽”表示诸如存在于这教会中的那种信;因此,“兽的宝座”表示信之教义方面的教会。这从前面所说的也可推知,即:“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这句话表示在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参看AE 981节)。由此可知,这位天使倒在兽的宝座上的小瓶表示在信方面教会状态的显现,因为爱和信构成教会,但当它们是一,而不是二时,它们才构成教会。不过,“兽的宝座”表示诸如当今教会所拥有的那种信,它是一种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信。
“兽的宝座”之所以是指信之教义,是因为“宝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在基督教会,神性真理被称为信;在古代教会却不是这样,在古代教会,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信,因为信涉及某种不被理解,却又必须被相信,就好像是真理一样的东西。如今教会及其教义的一切几乎都是这样;例如,关于三位一体所必须相信的,即:神性有三个位格;主自永恒而生;圣灵从他们那里发出,这发出就是独自为神的一个位格;然而,没有三个,只有一个,因而这一体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三位一体里面有一个一体;此外,没有来自仁之良善或善行的信之生活的信也可以拯救人;对一个因唯信而称义的人来说,他的一切作为,甚至是邪恶的作为,都被赦免了,律法不定他的罪,因为主已经通过律法的成全和十字架受难除去定罪;只要相信这一点,人就会得救。
还有许多必须被当作真理来相信的其它东西,据说它们属于信,尽管无法看到它们是不是真理;例如,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婴儿的信,圣餐中的肉和血,以及人死后的生活和最后的审判所说的,这些东西被称为必须相信的事,尽管理解力在它们里面只看到超越一切信的悖论;再例如,人死后就是一种阴影,或某种空灵的东西,一种无形的以太幻影,既看不见、听不见,也不会说话;因此,他要么在空中,要么在某个地方飞来飞去,等候要与整个宇宙的毁灭一同到来的审判,这种毁灭不仅包括可见的天,日月星辰,还包括大地;那时,因死亡而留在世上的身体的一切会再次聚集起来,为灵魂披上衣服;这样,人的感觉就会恢复;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的事。这些事因无法理解,故不能被称为真理,必须被称为信。“兽的宝座”就是指这种信。
谁看不出,这种信会诱使一个人相信纯粹的荒谬和虚假,只要这些荒谬和虚假被当权者立为教条,并被出于种种原因喜欢活在盲目服从中的其他人证实?因为通过谬误和诡辩,虚假,甚至地狱的虚假或最可恶的虚假,能被如此证实,以至于看上去就像真理;例如以下地狱的虚假:自然界就是一切;凡出现的东西都是想象的;人和动物之间几乎没什么区别,它们都是一样的死法,并且死后不会活着;圣言并不神圣,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盲目都是由当今的信仰引起的;这种信仰是由巴比伦民族开始的,并被巴比伦民族带入最密集或极度的黑暗中。诚然,与巴比伦民族分离的改革宗通过阅读圣言从这种黑暗中走出来,进入某种光明,但他们却没有进入像古人那样能使他们看见真理的光。原因在于,他们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一个人正是从生活中,而不是从任何分离之信中获得光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兽的宝座”是什么意思,它与之前经上说龙给兽的宝座(启示录13:2, 参看AE 783节),以及撒但的宝座(启示录2:13)意思是一样的。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宝座”也表示虚假的教义;如以西结书:
所有海上的首领都要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披上战兢为衣。(以西结书26:16)
哈该书: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毁灭列族列国的势力。(哈该书2:22)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坐上去。(但以理书7:9)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本质上,也就是自创造以来何等神圣,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是人类的发源地。由于天使天堂来自人类,所以它们也是天堂的发源地。因此,不仅大地或世界,而且天堂都通过婚姻充满居民。由于整个创造的目的就是人类,因而是天堂,神性本身可以住在天堂,如同住在自己的东西中,可以说住在自己里面,人类照着神性秩序的繁衍是通过婚姻完成的,所以显而易见,婚姻本质上,也就是自创造以来何等神圣,因此它们应该被视为何等神圣。大地的确可以通过私通和通奸,如同通过婚姻那样充满居民,但天堂不可以。原因在于,地狱来自通奸,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是因为通奸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地狱由此整体上,或在整个范围内被称为通奸。天堂来自婚姻,是因为婚姻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天堂由此整体上,或在整个范围内被称为婚姻,如前面它自己的章节所示。
那被称为通奸的,是被称为通奸之爱的对通奸的爱掌权的地方,无论婚内还是婚外;那被称为婚姻的,是被称为婚姻之爱的对婚姻的爱掌权的地方。下文将进一步解释,大地可以通过私通和通奸,如同通过婚姻那样充满居民。
当人类的繁衍通过对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神圣之爱在其中掌权的婚姻实现时,它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主在地上的国度就对应于主在天上的国度。因为天堂是由照着各种各样的属天和属灵情感而排列的社群组成的,天堂的形式就源于这种排列,该形式远远超越宇宙中的所有形式。如果地上的繁衍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中掌权的婚姻实现,那么一种类似的形式就会存在于地上;因为那时,有多少家族相继出身于一个族长,就会有多少天堂社群的形像以类似的多样性涌现出来。那时各家族就像各种结果子的树木,从中产生许多不同的园子,每个园子都包含自己种类的果实;这些园子合在一起会呈现出一个天上的伊甸园的形式。不过,这些事是通过对比来说的,因为“树”表示教会之人,“园子”表示聪明,“果实”表示生活的良善,“伊甸园”表示天堂。我从天上被告知,地上的家族和天堂社群的这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上古之人当中,地球上的第一个教会就是由上古之人形成的。它被古代作家称为黄金时代,因为那时掌权的,是对主之爱、相爱、纯真、平安、智慧和婚姻的贞洁。我还从天上被告知,那时,他们从内心对通奸,如同对地狱的可憎之物那样感到不寒而栗。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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