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7.启16:10, 11.第五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兽的宝座上;兽的国就黑暗了;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又因自己的痛苦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
“第五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兽的宝座上”表示在信之教义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988节);“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而密集的虚假(989节);“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990节)。
“又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对圣言的歪曲(991节);“因自己的痛苦和疮”表示出于对真正的真理和良善的厌恶和恶心,这种厌恶和恶心源于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所处的虚假和邪恶(992节);“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993节)。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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