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5.“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不害怕来自主的最后审判,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定罪和惩罚。这从“有权”和“灾”的含义清楚可知:“有权”当论及神时(他们亵渎神的名),是指最后审判方面的主;“灾”是指摧毁教会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对此,参看AE 949节)。本章所论述的“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之所以表示审判方面的主,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了,这时就有这些灾,即这些邪恶和虚假存在;之后主就实施了审判。通过最后的审判,所有处于这些灾,也就是处于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人都被扔进地狱,那时要建立的新教会由此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出来。这清楚表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表示什么。
(关于第六诫续)
从婚姻的神圣性明显看出通奸是何等亵渎和可憎。人体里面的一切,从头到脚底,无论内层还是外层,都对应于天堂。因此,人是最小形式的天堂,天使和灵人在形式上也是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是天堂的形式。两性的所有生殖部位,尤其子宫,都对应于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的社群。原因在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源于主对教会的爱,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这爱是第三层天堂天使的爱。因此,作为天堂之爱从那里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纯真,纯真正是天堂里的一切良善的存在(实体)。因此,子宫里的胚胎处于一种平安状态;出生后的婴儿处于一种纯真状态;与他们相关的母亲也是如此。
由于这是两性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所以很明显,它们自创造时就是神圣的,因而只专注于贞洁和纯净的婚姻之爱,不可被不贞不洁的通奸之爱亵渎,人因通奸之爱而将与他自己同在的天堂变为地狱;因为正如婚姻之爱对应于最高层天堂的爱,也就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通奸之爱则对应于最低层地狱的爱。婚姻之爱之所以如此神圣,如此属天堂,是因为它在人的至内在部分从主自己开始,按秩序下降,直至身体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从而以天堂之爱充满整个人,在他里面引发神性之爱的形式,该形式是天堂的形式,是主的一个形像,如前所述。但通奸之爱始于人的最外在部分或终端,始于那里不洁的淫火;因此,它违反秩序,向内层渗透,总是渗透到无非是邪恶的人自我的东西中,并在其中引发一种地狱的形式,地狱的形式是魔鬼的形像。因此,一个喜欢通奸、远离婚姻的人在形式上是一个魔鬼。
由于两性生殖器官对应于第三层天堂的社群,一对婚姻伴侣的爱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所以这些器和这爱对应于圣言。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圣言”,这也是为何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一个奥秘,但它已经通过大量经历向我显明并证明。由此也清楚可知,婚姻本身何等神圣,何等属天堂,通奸何等亵渎,何等属魔鬼。也正因如此,通奸者轻视神性真理,因而轻视圣言。事实上,他们若发自内心说话,甚至会亵渎圣言里面的神圣事物。当他们死后成为灵时,就会如此行,因为每个灵人都被迫发自内心说话,好叫他的内在思维可以显露出来。
1174.“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对这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竟然被摧毁而感到惊讶。这从“大城”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城”,也就是巴比伦,是指它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城”表示教义,“巴比伦”表示它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134节);他们喊着说“有何城能比它呢”表示对它们被摧毁感到惊讶,这从他们看见烧她的烟可推知。
(续)
但主是如何流入的,或说通过流注进入的,人是如何被相应地引导的,这只能从灵界得知。在灵界,就其灵,也就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而言,人就在灵界,因为这些情感和思维构成人的灵;正是这灵出于自己的情感,而不是出于身体在思考。人的思维来自他的情感,这些情感从各个方向延伸到灵界社群,照着情感的量和质而延伸到更多或更少的社群。就其灵而言,人就在这些社群里面,就像用长长的绳索一样与它们连在一起,这些绳索限制了他能在其中行走的空间。然后,随着他从一种情感转到另一种情感,他也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无论他在哪个社群,无论他在社群中的哪个地方,都有一个中心,情感及其思维从这个中心延伸到作为周边的其它一切社群;这些社群就这样处于与中心的情感的不间断联系中,当时人就出于这种情感思考和说话。人在世上时,就为自己获得这种气场,这是他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气场;他若是邪恶的,就在地狱,他若是良善的,就在天堂。人没有意识到情况是这样,因为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存在。通过这些社群,人,也就是人的心智,尽管被束缚着,但仍自由行走;主引导他,在他所走的每一步上,并从每一步来引导他。然而,主不断规定,人不可以有其它想法,只要知道他凭自己完全自由地行走;他被允许说服自己相信这一点,因为这是出于圣治的律法,即:人要去往他的情感所愿意的任何地方。如果他的情感是邪恶的,那么他就被带到地狱社群;他若不仰望主,就会更内在、更深地被带入这些社群。然而,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跟随,主仍像牵着手那样引导他,允许并撤回他。另一方面,人若仰望主,就会照着这些社群所在的秩序和联系而逐渐从这些社群中被领出来;唯独主知道这种秩序和联系。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按着连续不断的步骤,他从地狱中被领上天堂,并进入天堂。
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做这一切,因为人若意识到了,就会因引导自己,或做自己的向导而干扰了这一过程的连续性。对人来说,从圣言学习真理,通过真理知道何为良善,从真理和良善知道何为邪恶和虚假,以便他可以受真理和良善影响,不受虚假和邪恶影响,就足够了。诚然,在知道良善和真理之前,他可能知道邪恶和虚假,但不能看见并感知到它们。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在自由中貌似凭自己从一种情感被引到另一种情感。人若承认主的圣治在一切细节中,就会照着他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被引导;但他若不承认主的圣治,就会通过许可、照着他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被引导。人无法以其它方式被引导,从而能获得与情感相对应的聪明;他只有貌似凭自己出于真理与邪恶争战,才能获得这种聪明。有必要揭示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圣治是持续不断的,并进入人生活的最微小的细节中,还因为人们不知道圣治的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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