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诠释启示录 #90

90.这从“七星”、

90.这从“七星”、“天使”和“七个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来自主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72节);“天使”是指在众天堂,那些处于与教会里的世人相对应的相似良善和真理的人,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因而是指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参看AE 20节)。将这些考虑综合起来作为一个结论可知,“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表示所有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人。“天使”在此表示那些处于与教会里的世人相对应的相似良善和真理的人,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各个社群,这些社群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排列,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社群对应于世上那些处于相似的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之人。所有这些社群都被称为“天使”,每个社群都被称为一位“天使”;当从远处观看时,并且当如此呈现以至于看似一个人时,一个社群看上去就如同一位天使(参看《天堂与地狱》,62, 68–72节)。

此外,天堂与教会,或天堂天使与教会之人有一个完整的对应;通过这种对应关系,天堂与教会合而为一。由此清楚可知,此处“七个教会的天使”,以及下一章每个教会的“天使”表示什么,那里说写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士每拿教会的天使”、“别迦摩教会的天使”、“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撒狄教会的天使”、“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和“老底嘉教会的天使”。很明显,这不是在吩咐写给天使,而是写给教会,因而写给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这种良善和真理,并以每个教会来描述的人(关于他们,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论述)。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只表示来自主、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将在下文得到充分说明;同时读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关于天堂和天使社群的说明,因为没有来自这个源头的关于这些事物的知识,下文论到天使的话很少被理解;事实上,理解力若要被光照,知识必须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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