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诠释启示录 #782

782.“口像狮子的

782.“口像狮子的口”表示来自摧毁教会真理的虚假的推理。这从“口”和“狮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思维(参看AE 580节);但在此是指推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狮子”是指在其能力方面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278c节)。这是因为“狮子”表示神性真理,故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狮子”;因此,“狮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在其摧毁神性真理,因而摧毁圣言的能力方面的地狱虚假;这尤其是由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造成的。由于狮子是所有动物中最有力量的,并且它的力量照着它对吞吃、因而抓住猎物,并把它撕碎的欲望而增长,所以“狮子”也表示对摧毁圣言真理的渴望。在灵界,“狮子”也代表类似事物,因为狮子也出现在那里;不过,狮子的形式是由那些拥有玷污和歪曲圣言的真理,由此毁灭它们的大能之人的渴望产生的表象;伴随他们的这种能力照着他们的推理能力而增长。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狮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摧毁教会真理的地狱虚假。由于这就是“狮子”所表示的,还由于像豹,脚像熊脚的“兽”表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因这些推理而被玷污和歪曲,所以像狮子口的这兽的“口”表示来自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的推理。从严格意义上说,“口”表示思维;但由于人的言语从口而出,所以“口”表示从思维流出的各种东西,如教导、讲道、推理;在此是推理,因为此处所论述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不过,在解释本章5–7经文时,我们会详述这个主题,在这几节经文中,出现了这些话:

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和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又赐予他与圣徒作战,并且胜过他们。(启示录13: 5–7)

从那里的解释可以看出他们的能力和渴望的性质,以及他们通过推理所拥有的歪曲圣言真理、玷污圣言良善的能力的性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