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69.启1: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属世层,充满神性之爱。这从“脚”、“擦亮的铜”和“发光”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 3986, 4280, 4938–4952节),故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秩序的终端,因为这是属世层;“擦亮的铜”或抛光的铜是指属世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发光”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神性之爱的东西(AC 10055节)。经上说“仿佛在炉中发光”,是为了可以代表在最大程度并在其完全中的神性之爱,因为当神性在其终端时,它就在其完全中,并且终端就是属世层(参看AE 66节)。由此清楚可知,“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也就是属世层,充满神性之爱。这些话和前面的话是用对比来说的;如“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中的一切对比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们以如同事物本身的那种方式来源于对应(参看《属天的奥秘》,3579, 4599, 8989节)。
当论及主时,“脚”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这终端是属世层,是因为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因此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由于天堂有三层,所以最高层天堂类似头,中间层天堂类似躯体,最低层天堂类似脚。构成最高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属天神性,构成中间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属灵神性,构成最低层天堂的神性被称为来自属灵和属天层的属世神性。由此清楚可知为何此处在描述其神性人身,也就是在七灯台中间所看到的人子方面的主时,不仅描述了祂的衣服,还描述了祂的头、胸和脚。人子是指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灯台”是指天堂(参看AE 62节)。但由于这些话是迄今为止不为世人所知的奥秘,然而又必须明白,以便理解这预言书的这一部分和接下来的部分的内义,所以《天堂与地狱》一书详细具体地解释、描述了它们,如: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HH 7–12, 78–86节);因此,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HH 59–77节);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类似头,中间层天堂类似躯体,最低层天堂类似脚(HH 29-40节)。一旦明白了这些事,就能看出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脚”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或属世层;由于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是神性秩序在教会中的终端,是属世层,所以“耶和华或主的脚”尤其表示这个层面。
由于“耶和华或主的脚”的这层含义,当在其它地方,先知看见作为一位天使的主时,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看见祂。但以理就是这样看见的: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但以理书10:5–6)
以西结以同样的方式看见基路伯,基路伯表示圣治和保护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9277, 9509, 9673节):
他们的脚灿烂如擦亮的铜的光辉。(以西结书1:7)
主以同样的方式作为一位天使被看见,如启示录所描述的: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由于主的脚以这种方式显现,所以一些以色列人看见:
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他们之所以没有看见主的脚,而是看到“脚下”,是因为他们并未处于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而是在这外在之下(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由于“耶和华或主的脚”表示神性秩序的终端,这终端尤指教会、敬拜和圣言的外在,所以在圣言中,这外在被称为“祂的脚凳”,如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必归你,使我圣所之地荣美;我必使我立足之地尊贵。他们必在你的脚底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耶利米哀歌: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你们当在祂脚凳前敬拜耶和华。(诗篇99:5)
又: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敬拜。(诗篇132:7)
那鸿书:
论到耶和华,云彩为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云彩”是指圣言的外在,或字面上的圣言(参看AE 36节)。“云彩”因是指圣言的外在,故也指教会和敬拜的外在;因为教会和敬拜来自圣言。“云彩”被称为“祂脚下的尘土”,是因为那些在属世的圣言字义中的事物显得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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