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诠释启示录 #639

639.“立在这地的

639.“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这些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这从“这地的神”和“立”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地的神”是指作为天地之神的主,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因为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既在天堂,也在世界。“地”表示天堂,也表示那里的教会,因为灵界也有陆地,和自然界一样;就外在表象而言,它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完全一样;这就是为何“这地的神”意指天地之神,尤指天堂和世界上的教会的神。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站)立”是指来自祂的存在,因而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属于祂的东西。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论到天使和教会之人说,他们站在神面前,他们在神面前行走;在灵义上,站在神面前表示来自祂的存在,在神面前行走表示照着来自祂的存在而生活;因为天堂和世界的一切存在都从主发出;事实上,正是发出的神性创造并形成天堂和世界的一切事物;在约翰福音(1:1–3),这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言”;那里的“圣言”就是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出来的。由于这神性围绕显为太阳的主,朝各个方向延伸,所以经上准确地说它站在主面前,因为它从各个方位和方向上都视主为它的共同中心。这神性本质上就是天堂里的主,因为它是发出的神性,凡发出之物都属于它从中发出的那一位,事实上就是祂自己;就像从太阳发出的热和光属于太阳一样。因此,所有天使,就是被称为神性真理的发出神性的接受者,都转向主,因而不断处于祂的同在。因为如前所述,发出的神性视主为它的中心,它从这中心发出,又回到这中心;天使也是如此,他们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可以说就是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天使“(站)立在主面前”,因为严格来说,“(站)立”论及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围绕着显为太阳的主。

在以下经文中,“站(或立、站立、侍立)在神面前”也表示处于神性真理,从而与主同在。路加福音:

天使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列王纪上:

我看见耶和华坐在宝座上,天上的万军侍立在祂右手边和左手边。(列王纪上22: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从约拿达那里断绝。(耶利米书35:19)

诗篇:

王后佩戴最好的俄斐金饰站立在我右手边。(诗篇45:9)

路加福音:

你们要时时警醒,使你们能算配得上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启示录:

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示录6:17)

又:

众天使都站在宝座和众长老并四活物的周围。(启示录7:11)

又:

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启示录8:2)

撒迦利亚书:

两棵橄榄树和两颗橄榄果,这些是那棵橄榄树的两个儿子,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撒迦利亚书4:11, 12, 14)

以及其它地方。经上还论到主自己说,“祂站着审判”,因为这话是指着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说的,审判来自它。因此,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以赛亚书3:13)

诗篇:

神站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和耶和华站在其中间的“诸神”表示天使,天使在灵义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在天堂,主就是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在此说主“站着”。这清楚表明,“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在天堂和教会属于祂;所指的是那些处于这神性的人,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立在这地的神面前”论及“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这些表示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发出的神性(也可参看前文,AE 6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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