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541.“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的烟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因地狱的虚假而变成幽暗。这从“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因这坑的烟”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是指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变成幽暗(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因这坑的烟”是指因来自地狱的密集虚假,因而是指因地狱的虚假。“烟”表示密集的虚假,“无底坑或深渊之坑”表示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参看AE 536–539节)。“日头和天空都昏暗了”表示来自主的真理之光都变成了幽暗,因为在天使天堂,主是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那里的一切光,并光照天使的视觉和理解力;因此,当这太阳在那里昏暗时,来自主的真理之光就变成幽暗;它因来自地狱的虚假而昏暗,或说造成昏暗的,是来自地狱的虚假。那些纯属世的人对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一切否认都来自使天堂之光变成幽暗的邪恶之虚假;因为这些人在幽暗中看神性事物,因而看它们为幽暗,由此否认它们。此外,当天堂之光流入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时,它在灵界也实际变成幽暗。正因如此,恶人不仅看不见、不理解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还从心里否认它们。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产生天堂的一切光,因而产生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经上还说“天空”也昏暗了,意思是真理之光,因为天空从太阳那里发光。诗篇中的“天空”所表相同: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在诸天;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诗篇36:5; 57:10; 108:4)
“怜悯”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由于神性真理是天堂之光,如刚才所述,所以经上说:“你的真理直到诸天空。”因此,复数形式的“天空”表示甚至直达最高层天堂的神性之光,在那里,这光在最高层级。诗篇77:17; 78:23–24中的“天空”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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