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诠释启示录 #531

531.“祸哉!祸哉

531.“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在教会的末期,因厌恶良善与真理而导致的教会状态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诅咒感到极其哀恸。这从“祸”、“那些住在地上的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的那其余的号声”的含义清楚可知:“祸”是指对厌恶良善和真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的哀恸;由于“祸”说了三次,所以它表示极其哀恸(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7节)。“还有三位天使要吹的那其余的号声”是指教会状态的变化,因为“吹号的天使”表示来自从天堂而降的流注的变化(参看AE 502节)。“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由此可见,“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在教会的末期,因厌恶良善与真理而导致的教会状态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诅咒感到极其哀恸。

“祸或灾祸”表示对灾难、危险、困难、毁灭的哀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它在此表示对厌恶良善和真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的哀恸,因为这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厌恶在教会,直到教会的末期,逐渐变得更严重,所以经上说了三次祸,每一次都表示邪恶的严重性逐渐增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第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以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启示录9:12)

后面:

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启示录11:14)

在圣言中,“祸或灾祸”表示对各种事件,尤其对摧毁教会的邪恶的哀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马太福音: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4, 16, 23, 25, 27, 29)

路加福音:

出卖人子的,那人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绊跌的事由他而来的,那人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以赛亚书:

那些使房屋连接房屋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8)

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11)

那些牵引罪孽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18)

那些称恶为善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20)

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21)

饮酒的勇士有祸了!(以赛亚书5:22)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3:11; 10:1; 17:12; 18:1; 29:1, 15; 30:1; 31:1; 33:1; 45:9–10等; 耶利米书22:13; 以西结书13:3; 启示录18:1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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