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1188.“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示将没有天堂和教会的任何真理。这从“光”、“灯”和“不能再照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光”是指神性真理(对此,AE 955, 1067, 1159节);“灯”或“灯台”是指天堂和教会(对此,参看AE 62节);“不能再照耀”是指不存在。
(续)
另举一例,如国王,首领,总督或省长,官员,他们的首要目的是对统治的爱,方法是与他们的统治、管理和职责有关的一切。他们所履行的功用不是以王国、联邦、国家、社会或同胞的利益为目的,而是以统治的快乐,因而以自我为目的。功用本身对他们来说不是功用,而是服侍他们的骄傲。他们履行功用是为了表现,为了与众不同;他们根本不爱它们,虽然赞美它们,其实却轻视它们,就像主人对待仆人一样。我见过死后的这些人,感到很惊讶。他们是烈火魔鬼当中的魔鬼;因为当对统治的爱是首要目的时,这爱就是真正的地狱之火。
我也见过其首要目的不是对统治的爱,而是对神和邻舍的爱,也就是对功用的爱的其他人;这些人是天使,天堂里的统治权或管理被赋予他们。由此再次清楚看出,显赫可能是祝福,也可能是诅咒;作为祝福的显赫来自主,作为诅咒的显赫来自魔鬼。当对统治的爱是首要目的时,这爱是何性质,凡有智慧的人都能从圣言中“巴比伦或巴别”所指的那王国看出来;事实上,这爱将它在天上的宝座置于主之上,宣称它拥有主的一切权柄;因此,它废除了神性的敬拜方式,这些方式都通过圣言来自主,取而代之的是建立了魔鬼的敬拜方式,这些方式在于向活人和死人,以及尸体和骨头献上的崇拜。以赛亚书(14:4–24)中的路西弗就描述了这个王国。然而,只有那些出于对统治的爱而行使这种统治的人才是路西弗,其他人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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