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681.“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他们中间的地狱虚假,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因这虚假而灭绝了。“好像死人的血或血块和血腥物质”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AR 379节);但“好像死人的血”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此“死人”表示地狱之物(AR 321, 525节)。“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灭绝了,因为“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而“死了的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的灭绝。在圣言中,“灵魂”当论及人时,表示他的属灵生命或他灵的生命,也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由于理解力凭真理而为理解力,而真理属于信仰,所以“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灵魂”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提到灵魂和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显然,“灵魂和心”是指人的生命,但他的生命来自意愿和理解力,或属灵地说,来自爱和智慧,或来自仁和信;“心”是指来自爱或仁之良善的意愿的生命,“灵魂”是指来自智慧或信之真理的理解力的生命。这就是一些经文(如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路加福音10:27; 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和其它地方)中的“灵魂和心”的意思。在单独提到“心”的经文和单独提到“灵魂”的经文中也是如此。经上用这些名称来区分它们,是由于心与意愿和爱的对应关系,以及肺呼吸与理解力和智慧的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的第五部分,那里论述了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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