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661.“都站在玻璃海边,拿着神的竖琴”表示灵界边界上的基督天堂,和那里的人当中的仁之信。由于“玻璃海”表示那些的确有某种宗教和敬拜,但却没有生活良善之人的聚集(AR 659节),所以约翰看到的那些“站在玻璃海边”的人表示灵界边界上的基督天堂,该天堂由那些拥有宗教和敬拜,也拥有生活良善的人构成,因为他们“战胜了兽、兽像”。前一章论述了高层基督天堂;与羔羊一起站在锡安山上的“十四万四千人”就是指那些构成该天堂的人(AR 612-625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称谢(AR 276, 616节)。属灵真理属于源于仁爱的信仰。约翰看到他们拿着竖琴,听见他们唱歌,如接下来所提到的,这是一种源于仁之信的称谢的代表。在灵界,在天堂天使的思维和随之而来的说话声音中的情感在下面听起来各不相同,要么像水声,要么像雷声,如前所述(启14:2),要么像号声,如前所述(启4:1),要么如此处,像竖琴声,也如前所述(启5:8; 14:2);然而,它们不是发出声音的水,也不是打雷的雷声,不是发出声音的号筒或竖琴,事实上,它们同样不是歌;但天使们照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交谈和称谢在下面听上去就是这样,从中可以感知到他们的爱和智慧的品质。这些声音被听到了,这一点是由于情感与声音,并思维与言语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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