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4

984.“就亵渎神之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宇宙星球 #1

1.蒙主的神性怜悯,

前  言

1.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内层向我打开,我由此蒙恩得以与灵人并天使交谈,不仅与我们地球附近的人,还与其它星球附近的人交谈;我很想知道究竟有没有其它人类居住的星球,它们及其居民是什么样子;于是蒙主允许,我得以与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并天使交谈、来往。有的持续一天,有的持续一周,有的持续数月。他们告诉我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和附近星球,以及其居民的生活、习俗、宗教、敬拜等情况,还有其它值得一提的事。我因蒙允许以这种方式了解这些事,故能凭我的所见所闻来描述它们。

必须知道的是: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来自人类;他们就在自己的星球附近;并知道那里发生的事;如果某人的内层被打开,足以能和他们交谈并来往,他们还能教导他;因为人本质上就是一个灵;就其内层而言,他与灵人在一起;因此,凡内层被主打开的人都能如世人与世人那样与他们交谈。我被允许日复一日地如此交谈,现已持续12年。没有哪个灵人或天使不是来自人类(AC 1880)。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自己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来自该星球的居民,具有相似的秉性;他们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死后继续活着的灵魂就是人的灵,这才是他里面那个真正的人;在来世,它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AC 322, 1880-1881, 3633, 4622, 4735, 6054, 6605, 6626, 7021, 10594)。就其内层,因而就其灵或灵魂而言,人尚在世上时就在和他自己性质相似的灵人和天使中间(AC 2379, 3645, 4067, 4073, 4077)。人能与灵人并天使交谈;古时候,我们世界的人就经常和他们说话(AC 67-69, 784, 1634, 1636, 7802)。但如今和他们交谈是很危险的,除非人有正确的信仰和主的引导(AC 784, 9438, 1075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