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531.“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在教会的末期,因厌恶良善与真理而导致的教会状态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诅咒感到极其哀恸。这从“祸”、“那些住在地上的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的那其余的号声”的含义清楚可知:“祸”是指对厌恶良善和真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的哀恸;由于“祸”说了三次,所以它表示极其哀恸(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7节)。“还有三位天使要吹的那其余的号声”是指教会状态的变化,因为“吹号的天使”表示来自从天堂而降的流注的变化(参看AE 502节)。“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由此可见,“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在教会的末期,因厌恶良善与真理而导致的教会状态的变化,和随之而来的诅咒感到极其哀恸。
“祸或灾祸”表示对灾难、危险、困难、毁灭的哀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它在此表示对厌恶良善和真理,以及随之而来的诅咒的哀恸,因为这就是下文论述的主题。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厌恶在教会,直到教会的末期,逐渐变得更严重,所以经上说了三次祸,每一次都表示邪恶的严重性逐渐增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第一样灾祸过去了;看哪,以后还有两样灾祸要来。(启示录9:12)
后面:
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启示录11:14)
在圣言中,“祸或灾祸”表示对各种事件,尤其对摧毁教会的邪恶的哀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在马太福音: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4, 16, 23, 25, 27, 29)
路加福音:
出卖人子的,那人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绊跌的事由他而来的,那人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以赛亚书:
那些使房屋连接房屋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8)
那些清晨早起,追寻烈酒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11)
那些牵引罪孽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18)
那些称恶为善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20)
那些在自己眼中有智慧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21)
饮酒的勇士有祸了!(以赛亚书5:22)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3:11; 10:1; 17:12; 18:1; 29:1, 15; 30:1; 31:1; 33:1; 45:9–10等; 耶利米书22:13; 以西结书13:3; 启示录18:16,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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