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3

983.启16:9.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诠释启示录 #198

198.“必这样穿白

198.“必这样穿白衣”表示取决于真理和对它们的接受的聪明和智慧。这从前面的阐述(AE 195—196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白衣”是指神性真理。“穿白衣”表示取决于真理和对它们的接受的聪明和智慧,因为一切聪明和智慧都照着对神性真理的感知和在生活上的接受而来自神性真理。看见真理,并区分它们的品质是出于感知;照真理生活是出于接受;人照着这种感知和接受而拥有聪明和智慧。不是来自神性真理,仅来自世俗事物的聪明和智慧不是聪明和智慧,只是知识,因而是一种推理能力。因为聪明就是从内心在自己的心智里面感知到一件事是不是真的;但那些只因世俗事物而智慧的人从内心在自己里面感知不到真理,而是从其他人那里看到真理;从其他人那里看到仅仅是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真理不会进一步进入心智的直觉或视野之下,仅仅是为了它们可以被证实。如今教会大多数视与生活分离的唯信为拯救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因此,真理不进入他们的灵,只进入属世人的记忆;然而,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无法经由其它途径,只能经由人的灵,也就是他的灵魂而进入他;人的灵完全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而不是取决于其脱离生活的记忆;当人处于来自主的爱和仁之良善时,天堂之光就进入他的灵;当他处于那良善时,也处于信。没有爱或仁,人就没有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40节);此外,什么是真正的聪明,什么是仿造的聪明,什么是虚假的聪明(参看《天堂与地狱》,346–3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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