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754.教会终结的方式各种各样,主要通过使虚假看似真理之类的事发生;当出现这种情形时,本质上的良善,即所谓的属灵之善不再存在。那时,仅仅诸如道德生活所带来的属世之善被认为是善。真理和同在的良善走到尽头的主要原因,是与两种属灵之爱截然相对的两种属世之爱,这些爱就是所谓的对己和对尘世之爱。当爱己占主导地位时,它就是爱神的对立面,当爱尘世占主导地位时,它就是爱邻的对立面。爱己就是只想自己好,而不想别人好,除非为自己的缘故;爱尘世也是一样;若发展这些爱,它们会象坏疽一样传播,遍及全身并逐步摧毁它的各个部位。这种爱侵入了教会,从巴比伦以及对它的描述显而易见(创世记11:1-9;以赛亚 13; 14; 47; 耶利米 50;但以理 2:31-47; 3:1-7 seq.; 5; 6:8-28; 7:1-14; 启示录17和18全文)。巴比伦最终将自身抬升到如此地步:不但将主的神性权能转到自己身上,而且还极尽所能地占有全世界的财富。除古巴比伦外,很多教会领袖,若其权力不受限,因而被抑制,也会迸发出类似的爱,这一点可从某些并非毫无意义的征兆与迹象推断出来。那么接下来,除了这种人会视自己为神,尘世为天堂,并滥用教会的一切真理外,还能发生什么事呢?对于纯属世之人,认识并承认本为真理的真正真理是不可能的,神也不会赋予他这样的真理,因为它会颠倒,并变成虚假。除了这两种爱外,还有其它原因导致善与真和随之教会的终结;但那些原因是次要的,并从属于这两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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