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3

983.启16:9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真实的基督教 #500

X.如果人们没有在属

X.如果人们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有可能在一天之内被引导信主;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通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接受的东西都不会保留

500.如果神没有赋予人们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祂能在一天之内引导全世界所有人都信祂;但这是一种假设,源于不理解神性全能的性质。那些不理解神性全能的人可能会认为,要么秩序不存在,要么神既可以违背秩序行事,也可以按照秩序行事。而事实上,没有秩序,创造是不可能的。秩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人成为神的形像;因此,他在爱和智慧上不断得到完善,因而越来越成为这种形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神不断在人里面作工或运作;但如果人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通过它能转向神,并与神相互结合,那么这是徒劳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整个宇宙,以及它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并按照秩序被创造出来的;由于一切创造都是从秩序中并按照秩序实现的,所以神被称为秩序本身。因此,无论我们说违背秩序行事,还是说违背神行事,都是一样的。事实上,神自己不能违背自己的神性秩序行事,因为这将是违背祂自己行事。因此,祂按照秩序,即按照祂自己,引导所有人,把偏离正道的人和背道的人引入秩序,把不服从或抵抗的人引向秩序。

如果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也能被创造出来,那么对全能的神来说,还有什么比引导全世界所有人都信神更容易的呢?难道祂不能将这信仰直接和间接植入每个人?不能通过祂的绝对能力及其不可抗拒、持续不断的拯救人的努力或运作直接植入它,通过激起良心的痛苦,或若他拒不接受这信仰,就通过致命的身体抽搐和可怕的死亡威胁间接植入它,或更进一步,通过打开地狱、让手持可怕火把的魔鬼出现,或通过从地狱里召唤出他们所认识、现在看起来像可怕幽灵的死者来植入它?对此,亚伯拉罕对地狱里的财主说的话就是回答:

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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