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952.“胸间束着金带”表示包含处于秩序和联系的真理的神性良善。这从“金带”的含义清楚可知,“金带”是指包含在秩序和联系中的东西,因为一根带子或腰带把衣服都围拢起来并将它们联结在一起。真理被如此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是因为“衣服”,尤其“细麻衣”表示真理。所指的是属灵良善,因为被束的“胸”和制作带子的“金”表示属灵良善。前面所说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灯台中间的人子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3),这一点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5节)。“带子”或“腰带”表示一种共同的纽带,用来将所有事物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9341, 9828节)。“以弗得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837节),“亚伦外袍的腰带”表示什么(可参看AC 9944节)。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赛亚书9:5; 23:10; 耶利米书13:1–7),“腰带或带子”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第一诫续)
人若以为他在停止十诫所提到的邪恶,尤其来自出于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的邪恶,以及来自出于喜欢占有,而不是喜欢功用而对占有世上财物的爱的邪恶之前,就会承认并相信有一位神,就受骗了。一个人可能会从圣言、讲道、书籍和理性之光尽可能地确认相信有一位神;因此,他可能会说服自己相信;然而,他仍不会相信,除非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被移除。原因在于,邪恶及其快乐挡道,把来自天堂的良善及其快乐关在门外,排斥它们,并阻止它们被确认。在天堂确认之前,只有嘴上的信仰,没有内心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本身不是信仰,而内心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嘴上的信仰是外在的信仰,内心的信仰是内在的信仰。当内在塞满各种邪恶,外在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人甚至会出于它们而弃绝有一位神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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