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302.启5:2.“我又看见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大声宣告”表示来自主进入天堂的流注的探查。这从“一位强有力的天使”和“大声宣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强有力的天使”是指天堂(下文稍后会提到);“大声宣告”是指来自主的流注的探查,即探查是否有人能知道天上和地上所有人,无论总体还是具体,的生命状态,因为这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宣告”表示这种探查,“大声”表示主的流注。因为“声音”当论及主时,表示来自祂的圣言、教义和信仰的一切真理;当论及天堂和教会时,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思维和情感。由于天上的天使和有教会在里面的世人所思考,并受到影响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来自主的流注,所以这就是此处“大声”所表示的。众所周知,凭自己,没有人能出于对良善的爱而受良善影响,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思想真理;相反,这一切都是从天堂流入的,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流入;由于事实就是这样,所以“大声”表示主的流注。在圣言中,“声音”(voice,或译为响声、嗓音)表示圣言、教义和信仰的真理,以及从圣言所宣布的一切(参看AE 261节;《属天的奥秘》,3563, 6971, 8813, 9926节)。它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内在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AC 10454节)。“一位强有力的天使”表示天堂,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面前就像一个人,或一位天使,天使的每个社群同样如此;故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不是指一位天使,而是指一个完整的天使社群,如“米迦勒”、“加百列”和“拉斐尔”。所以此处“大声宣告的一位强有力的天使”表示主进入整个天堂的流注;这流注进入整个天堂,这一点从下文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没有人能打开、能观看那书卷。”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天堂的全部社群,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90, 130, 200节);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像一个人,或一位天使,天堂的每个社群也是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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