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16.“因为时候近了”表示内层状态是这样。这从“时候”和“近”的含义清楚可知:“时候”,即时间,是指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那里论述了天堂里的时间);“近”是指内在,故在此因论及状态而表示一种内层状态,就是前面所描述的那种。状态是指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状态。读到这句话,并且对内义一无所知的人以为“时候近了”表示当《启示录》所包含的事将要应验时的时间近了。但意思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17个世纪都过去了,它们仍没有应验。不过,由于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里面是属灵的,所以经上说“时候近了”,是为了内层状态可以在天堂被理解;如果此处根据灵义说“内层状态”,那么它就不会被天使理解;因为天使照着对应来感知圣言的一切。
“近”之所以表示内层,是因为在天堂,距离完全取决于爱之良善的不同;因此,那些处于相似良善的人也彼此接近;正因如此,世上的亲属关系被称为近亲,因为它们与属灵的亲密关系有关,在天堂,这些关系的确是这样。在天堂,情况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爱之良善进行结合;良善越内层,结合越紧密。正因如此,一个人越从内层处于爱之良善,天堂就离他越近。这来源于以下事实:主离一位天使,一个灵人或一个世人越近,他们就越从内层爱祂。从内层爱祂就是从内层爱祂的律例;也就是说,出于爱之快乐去感知、意愿并遵行它们。因此,在圣言中,“近”表示同在和结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911, 9378, 9997, 10001节)。这“近”在约翰福音是这样来描述的:
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
同一福音书:
你们认识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因他与你们同住,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要在你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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