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1166.“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的衣服”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天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这从“细麻”、“紫色”、“朱红色”和“穿着它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细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对此,参看AE 1143节);“紫色”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参看AE 1042节);“朱红色”是指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参看AE 1144节);“穿着它们”是指外在上的表象。这清楚表明,“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的衣服”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天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然而,从内层来看,这些事物是来自一个地狱源头的邪恶和虚假。前面经常解释何为属天的,何为属灵的。
(续)
唯独主抵制与人同在的邪恶,并没有藉着任何天堂天使来抵制,因为抵制与人同在的邪恶是神性全能、神性全知和神性治理或圣治的工作。这是神性全能的工作,因为抵制一种邪恶就是抵制许多邪恶,甚至是抵制地狱。事实上,每一种邪恶都与其它无数邪恶联结,它们就像众地狱那样彼此粘连在一起。因为地狱怎样构成一体,邪恶也怎样构成一体;除了主,任何人都不可能抵制如此结合的地狱。这是神性全知的工作,因为唯独主知道人是什么样,或说是何品质,他的邪恶是什么样,它们是如何与其它一切邪恶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它们必须以什么样的次序被移除,一个人才能从内在或从根本上被治愈。这是神性治理或圣治的工作,以免所做的任何事违背秩序的律法,而且凡所做的,都能有助于人的永恒幸福;因为神性全能,神性全知和神性治理或圣治在每一个最小细节上都关注永恒之物。
这一切清楚表明,没有天使能抵制与人同在的邪恶,唯独主能。主既直接从祂自己,也间接通过天堂在人里面进行这项工作;但仍以这种方式进行:天使对此一无所知。天堂整体上就是主,因为天堂是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因此,当祂通过天堂运作时,祂出于祂自己来运作。之所以说间接地,是因为神性运作虽流过天堂,却不从那里任何天使的自我中取任何东西,只从他们那里取属于它自己的东西。这种表象就像一个人做出某种动作的表象;为了产生这个动作,他驱动散布全身的无数运动纤维,其中任何一根纤维都对这个动作一无所知。在被称为天堂的神性身体中的天使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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