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诠释启示录 #1158

1158.启18:1

1158.启18:14.“你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表示他们出于遵照巴比伦宗教的传统的敬拜和生活所期待的快乐和喜悦变成了哭泣和悲哀。这从“灵魂所贪爱的果子”和“离开了你”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所贪爱的果子”是指他们出于遵照巴比伦宗教的传统的敬拜和生活所期待的快乐和喜悦。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启18: 12, 13所列举的事物表示属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事物,那些相信死后生活的人出于这些事物期待快乐和喜悦;因此,这些就是“他们的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是指它们被驱散了,并变成了哭泣和悲哀,因为它们变成了地狱的折磨。他们所期待的这些快乐和喜悦是纯外在的,因而是肉体和世俗的,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内在的快乐和喜悦,因为他们没有从圣言那里获得真理,因而没有从主那里获得真理,只从他们称之为代牧的人那里获得;而真理绝无可能从他那里出来,从他那里出来的,只有虚假,因为他们以统治为目的和目标。因此,为使人民被束缚在这种统治的枷锁之下,那些来自自我和世界、令身体快乐的东西被提供给他们。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7)圣治的第七条律法是,只有人能被保持在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他才被允许进入它们;事实上,他继续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又邪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成了亵渎。对邪恶的许可也来自这个源头。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主都能通过使他远离那些属于其自我的邪恶之爱而赐给他对真理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信仰,以及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爱;因为人远离这些邪恶之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我曾看见魔鬼本人又被带回到这种状态,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们出于他们的理解和信仰讲真理,出于他们的意愿和爱行良善。他们又被带回到这种状态,是因为他们否认他们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但他们一不约束自己的爱,就立刻再次返回到他们自己的爱之欲望中,他们不再相信真理,而是相信虚假,不再热爱良善,而是热爱邪恶。这一点经常当着许多人的面得到证明。由此清楚可知,每个人都能被改造,被改造就是远离邪恶的爱。前面描述了人如何远离它们。主之所以没有这样使人远离邪恶,是因为那些进入对真理的情感,由此进入信仰,进入对良善的情感,由此进入爱,却没有持续留在这些情感中,直到生命结束,而是重新陷入他们曾放弃的爱中之人,会犯亵渎圣物的罪。

亵渎有好几种,但这种亵渎是最严重的,因为那些犯有这种亵渎罪的人死后的命运是可怕的。他们不是在地狱里,而是在地狱下面;他们在那里既不思考,也不意愿,只是观看和行动。他们看到不存在的东西,却看不到存在的东西。他们显得好像在做一切事,其实什么都没做。这些东西完全是混乱想象力的妄想,或幻想的谵妄。他们既不思考,也不意愿,故不再是人,因为人性或人的特征就是思考和意愿。因此,他们不是被称为男性的“他”或女性的“她”,而是被称为“它”或“那个”。当出现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起来就像骷髅,浑身都是黑皮肤。这就是那些曾被改造,却没有保持下来的人的状况。还要说明他们的命运为何如此可怕。通过改造,他们与天堂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这种联系带来了良善和真理的流注;其心智的内层通过这些良善和真理被打开,邪恶被移到一边。他们若保持这种状态,直到死亡,就是幸福的,但他们若不能保持,就是不幸的,因为已经被移除的邪恶又回来了,并与真理和良善混杂在一起;因此,在他们里面,地狱与天堂如此混杂在一起,以至于两者无法分离。因为凡曾经通过爱在人的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东西,永远不会根除;因此,死后,由于良善无法与邪恶分离,真理无法与虚假分离,所以整个心智都被摧毁了。因此,这些灵人不再拥有任何思维或意愿,剩下的东西就像一个除去内核的外壳,或像没有肉的纯粹的皮和骨,因为这就是此人剩下的全部。因此,要让人们知道,危险不在于从邪恶到良善,危险在于从良善到邪恶。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