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380.启7:15.“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他们在主面前,照着他们在祂的教会中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不断忠实地生活,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的真理。“所以,他们在神宝座前”表示他们在主面前;“昼夜侍奉祂”表示他们照着他们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也就是诫命,不断忠实地生活。“侍奉主”并非表示别的;“在祂殿中”表示在教会中(AR 191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表示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从祂那里所得到的真理。“住在他们中间”就具有这种含义,这是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侍奉或服侍”论及真理。这个奥秘现在必须被揭开,即:主与教会的婚姻在于:主以爱之良善流入天使和世人,天使和世人在真理中接受祂或祂的爱之良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该婚姻就是教会本身,并在他们里面成为天堂。这就是主的流注和对祂的接受的性质;因此,主通过看天使和世人的前额来看他们,他们则通过眼睛来看主;因为前额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源于这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因结合而如此变成良善之真理。但主以真理流入天使和世人,不像以良善流入他们,因为它是间接从良善流入的,就像光从火中发出,被他们以理解力来接受,并且只有他们实行真理,这光才会被他们以意愿来接受。这就是在天上和地上的接受者中间的来自主的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揭开这个奥秘,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当如何理解“主不断将良善赋予他们的真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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