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真实的基督教 #99

99.这种合一是相互

99.这种合一是相互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腓力,你不信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叫你们知道并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6,38)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21)
父,凡是我的,都是你的;凡是你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这种合一是相互的,因为若非彼此相互靠近,两个人之间的结合或联结是不可能的。在整个天堂,整个世界,整个人里面,一切结合都源于彼此的相互靠近,各自都愿与对方成为一体。这在两边的一切细节中都会产生相似和同感,以及和谐一致。这就是每个人里面灵魂与身体之间的相互结合;这就是人的灵与他的身体感觉、运动器官之间的结合;这就是心与肺之间的结合;这就是意愿与觉知之间的结合;这就是人体的一切肢体与肺腑本身,以及彼此之间的结合;这就是彼此恩爱的所有人心与心之间的结合。这种结合被铭刻在一切爱与友情之上,因为爱渴望去爱和被爱。世上彼此完全结合的一切事物之间都存在一种相互结合。太阳的热与木头或石块的热之间,生命之热与活物的一切纤维之热之间存在类似结合。土壤与根系,并经由根系与树木,再经由树木与果实之间存在类似结合;磁铁与铁块之间也存在类似结合等等。结合若非通过彼此的这种相互共同靠近实现,只不过是外在的,而非内在的。这种结合迟早会自动解体,有时他们甚至不再认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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