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真实的基督教 #787

787.这新教会是迄

787.这新教会是迄今为止地上存在的所有教会的王冠,因为它必敬拜一个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就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惟有这样,神与人才有可能联结,别无他法,因为人是属世的,所以会作属世地思考;联结必在人的思维中进行,因而在其爱的情感中进行,当人将神视为人时,这种情况才会出现。与一个不可见的神联结就好比将视线与浩瀚的宇宙联结一样,而宇宙的界限是看不到的;还好比在海洋中间眺望,只能看见天空和大海,也会迷失。但与一个可见的神联结,则好比在太空或海洋看见一个人,这人张开双臂,将你拥在他怀里。因为神与人的所有联结,也必是人与神的相互联结;除非与一个可见的神联结,否则这种相互性是不可能的。在披戴人性之前,神是不可见的,在约翰书,主自己也教导这一点: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象。(5:37)
  在摩西五经:
  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但约翰书中提到,祂披上自己的人性就是可见的: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1:18)
  同一章: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14:6, 7, 9)
  主在以下经文中教导说,与不可见的神联结只能通过可见的那位,即通过祂:
  耶稣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15:4, 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14:20)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17:21-23, 26;以及6:56)
  经上还教导,祂与父为一,为了得永生,人必须信靠祂。如前面频繁所说,救赎取决于和神的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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