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683.若不指向某个实体,名不就是一个空洞的东西,或从森林里的树木,或天花板反射回来的所谓回声的噪音?或象梦者几近死气沉沉的声音,或风、海、报废机器发出的嘈杂声吗?若没有归属名字的职位,国王、公爵、领事、主教、修道院长或修道士的名不就是虚空吗?所以,承受基督徒的名,却生活得象个野蛮人,还违背基督戒律,这难道不是注目于撒旦标志而非基督标志,尽管基督的名用金丝线被织进洗礼中?反叛者和弑君者不就是那些接受了基督标志,却又嘲弄祂的敬拜,取笑祂的名,声称祂不是神儿子,而是约瑟的儿子之人吗?他们的话除了今生来世都不能赦免的对圣灵的亵渎外,还能是什么?这些人象狗一样张嘴对着圣言狂吠,并用牙将它撕成碎片。对于这种人,面对基督和基督的敬拜: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28:8;耶利米48:26)
然而主耶稣基督就是至高者的儿子。(路加1:32, 35)
独生子。(约翰1:18; 3:16)
真神与永生。(约翰一书5:20)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不是约瑟的儿子。(马太1:25)(其它数千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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