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663.记事三:
有一次,我在天使中间,聆听他们谈话,是关于聪明和智慧的,大意是,人只感觉或觉察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凡他所愿所思皆出自他自己。然而事实上,除了接受它们的能力外,这些东西没有一样出自人。在他们谈论的许多事情中,有这样一件事,伊甸园中的善恶知识树代表聪明智慧来自人的信仰;而生命树则代表聪明智慧来自神的信仰。正是因为亚当被蛇引诱吃了前一棵树,从而相信自己已成为或将要成为神,所以他才被逐出伊甸园,并受到诅咒。
在天使交谈期间,来了两位牧师和一个人,这人在世时曾是皇家大使,我告知他们从天使那里听到的有关聪明智慧的谈话内容,听到这些,这三人针对这些话题,以及谋略,开始辩论它们来自神还是人,辩论得非常热烈。其实这三人都认为它们来自人,因为这是感觉本身与由此而来的觉察本身的证明,但两个牧师,当时对神学的热情还未消退,坚持说没有任何聪明智慧,从而没有任何谋略来自人,他们通过以下圣言经文证实这一点: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3:27)
还通过这句: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若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15:5)
但天使觉察到,尽管牧师们这样说,但实际上他们内心的想法与皇家大使一样,于是,他们对牧师说:“请脱下你们的衣服,换上大臣的服装,并相信你们就是大臣。”他们照做了,然后从其内在自我思考,并根据他们内心所持的观点发言,这些观点是,一切聪明智慧居于人内,就是人的。他们说:“谁曾感觉这些东西从神流入?”他们彼此相视,一致信服。灵认为自己就是其衣着所标明的人,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以觉知为衣。
就在那时,他们旁边出现一棵树,他们被告知:“这就是善恶知识树;当心不要吃它。”然而,他们如此沉迷于自己的聪明才智,以至于燃烧着强烈的渴望,想要吃它,他们彼此说:“为什么不?这难道不是棵好树?”于是,他们走近它,并吃了树上的果子。皇家大使看到这一切,就加入他们,三人成为挚友,一起手牵手,踏上自己的聪明才智之路,这路通向地狱。但我见他们又从那里回来了,因为他们尚未预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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