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真实的基督教 #538

IX.当在主神救主面

IX.当在主神救主面前认罪,然后祈求帮助和力量来抵制邪恶
538.当靠近主神救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是救赎主和救主,全能、全知、全在、怜悯本身,以及公义都属于祂;还因为人是祂的创造物,教会是祂的羊圈;又因为在新约,祂经常吩咐人们要靠近、敬拜和崇拜祂。祂在约翰福音中以这些话吩咐,要唯独靠近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可找着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丰盛。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 2, 9-11)
人不可“从别处爬进去”,是指他不可靠近父神,因为父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是不可接近的,与祂结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祂自己降世,使自己变得可见,可接近,与祂结合也是可能的;这样做只是为了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在思维上,神作为一个人被靠近,否则关于神的一切观念都会灭亡,就像当视线指向宇宙,也就是指向空洞的虚无,或自然界,或自然界中可见的东西时,它会崩塌一样。
自永恒就为一的神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这一点从主救主的诞生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祂是由至高者的能力通过圣灵成孕的,因此祂的人身是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由此可知,祂的灵魂是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因为神是不可分割的;由此出生的人身就是父神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 34, 35)。由此也可知,当靠近主神救主时,也就靠近了父;因此,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他说:
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关于这些要点,详情可参看关于神、主、圣灵和三位一体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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