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第14节 没有圣言,没有人知道神、天堂、地狱或死后的生活,更不知道主
273.有些人坚信,没有圣言,人也可以知道神、天堂、地狱和圣言所教导的其它东西的存在。因此,由于这些人不相信圣言,而是相信自己,所以从圣言与他们争论是不可能的,只能从属世理性的光来与他们争论。那么,从理性之光来探究,你会发现,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受制于意愿,而不是意愿受制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只教导并指出人当出于意愿做什么。这就是为何许多人具有敏锐的天赋,对生活的道德原则理解得比其他人更清晰,却不照之生活;如果他们意愿这些事,情况就不会是这样了。进一步探究一下,你会发现,人的意愿就是他的自我,自出生起就是邪恶的,并产生理解力中的虚假。
当发现这些事时,你会看到,人凭自己只想理解来自其意愿的自我的东西;如果这是他知识的唯一源头,那么他出于其意愿的自我就只想理解属于自我和世界的东西;在此之上的一切都将陷入幽暗。例如,在看到太阳、月亮和众星时,他若思想它们的起源,不能不认为它们是自我起源,或自行存在的。这种思考不比世界上那些虽从圣言中知道神创造万物,却只承认自然的学者更高深。如果他们没有从圣言中知道任何东西,他们会怎么想呢?难道你以为古代的智者,如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塞涅卡,以及写过神和灵魂不朽的其他智者,最初是从他们自己的理解力中获得这种知识的吗?不!他们是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这种知识的,而其他人最初是从前面(TCR 264-266节)提到的那本古圣言中获知它的。属世神学的作家也不是从他们自己那里获得这种知识的;他们只是通过理性推论确认了他们从拥有圣言的教会那里学到的东西;可能其中一些人虽确认了真理,却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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