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9.“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拥有其本质、生命和能力。这从“主神”、“全能”和“你的判断”的含义清楚可知:“主神”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全能”是指从祂自己那里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参看AE 43, 689, 939节);因此,“全能”也指祂是一切事物的存在,生命和能力;因为主是来自祂自己的这一切,或说这些事物就是来自祂自己的主。“你的判断”是指那些完成,或正在成就的事,即前面第六节经文所提到事。这就是“判断”的意思,这一点从第五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这些判断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公义”,一切事都从这两者中实现。“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可参看AE 972节)。“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这句话所涉及的事,与第五节经文中的话,即“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所涉及的事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后者是从主的属灵国度说的,而前者是从主的属天国度说的。“是的”在此是对来自属灵国度的声明的一种肯定性表达。它们涉及同样的事(参看AE 972–974节)。
(关于第五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圣言中的善行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它们是指当邪恶作为罪而被移除时,人所做的一切作为。因为此后所做的作为都不是人做的,只是貌似凭他自己做的;它们是从主做的,从主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被称为生活的良善,仁之良善和善行;例如,一个以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和热爱,厌恶为了回报或赏赐、友情,或偏袒所作出的无耻判决的法官的一切判决。在以这种方式行事的过程中,他通过使公义和公平在自己的国家掌权,如在天堂掌权那样而顾及到国家的利益,并由此顾及到所有无害公民的平安,保护他们免受作恶者的暴行;这一切都是善行。因此,当管理者和商人将非法所得视为反对神性律法的罪而避开时,管理者的一切服务和商人的交易就是善行。当一个人避恶如罪时,他每天都在学习什么是善行,对实行良善的爱或情感,以及为了良善而对认识真理的爱或情感就在他里面生长。因为他越认识真理,就越充分、智慧地履行作为,他的作为由此就越变成真正的良善。所以不要问自己:“我必须做什么样的善行,或我必须行什么样的良善才能得永生呢?”只要停止如罪的邪恶,并仰望主,主就会教导并引领你。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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