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79.“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拥有其本质、生命和能力。这从“主神”、“全能”和“你的判断”的含义清楚可知:“主神”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全能”是指从祂自己那里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参看AE 43, 689, 939节);因此,“全能”也指祂是一切事物的存在,生命和能力;因为主是来自祂自己的这一切,或说这些事物就是来自祂自己的主。“你的判断”是指那些完成,或正在成就的事,即前面第六节经文所提到事。这就是“判断”的意思,这一点从第五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这些判断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公义”,一切事都从这两者中实现。“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可参看AE 972节)。“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这句话所涉及的事,与第五节经文中的话,即“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所涉及的事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后者是从主的属灵国度说的,而前者是从主的属天国度说的。“是的”在此是对来自属灵国度的声明的一种肯定性表达。它们涉及同样的事(参看AE 972–974节)。
(关于第五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圣言中的善行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它们是指当邪恶作为罪而被移除时,人所做的一切作为。因为此后所做的作为都不是人做的,只是貌似凭他自己做的;它们是从主做的,从主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被称为生活的良善,仁之良善和善行;例如,一个以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和热爱,厌恶为了回报或赏赐、友情,或偏袒所作出的无耻判决的法官的一切判决。在以这种方式行事的过程中,他通过使公义和公平在自己的国家掌权,如在天堂掌权那样而顾及到国家的利益,并由此顾及到所有无害公民的平安,保护他们免受作恶者的暴行;这一切都是善行。因此,当管理者和商人将非法所得视为反对神性律法的罪而避开时,管理者的一切服务和商人的交易就是善行。当一个人避恶如罪时,他每天都在学习什么是善行,对实行良善的爱或情感,以及为了良善而对认识真理的爱或情感就在他里面生长。因为他越认识真理,就越充分、智慧地履行作为,他的作为由此就越变成真正的良善。所以不要问自己:“我必须做什么样的善行,或我必须行什么样的良善才能得永生呢?”只要停止如罪的邪恶,并仰望主,主就会教导并引领你。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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