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9

979.“是的,主神

979.“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拥有其本质、生命和能力。这从“主神”、“全能”和“你的判断”的含义清楚可知:“主神”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全能”是指从祂自己那里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参看AE 43, 689, 939节);因此,“全能”也指祂是一切事物的存在,生命和能力;因为主是来自祂自己的这一切,或说这些事物就是来自祂自己的主。“你的判断”是指那些完成,或正在成就的事,即前面第六节经文所提到事。这就是“判断”的意思,这一点从第五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这些判断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因神性良善而被称为“公义”,一切事都从这两者中实现。“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可参看AE 972节)。“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这句话所涉及的事,与第五节经文中的话,即“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所涉及的事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后者是从主的属灵国度说的,而前者是从主的属天国度说的。“是的”在此是对来自属灵国度的声明的一种肯定性表达。它们涉及同样的事(参看AE 972–974节)。

(关于第五诫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圣言中的善行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它们是指当邪恶作为罪而被移除时,人所做的一切作为。因为此后所做的作为都不是人做的,只是貌似凭他自己做的;它们是从主做的,从主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被称为生活的良善,仁之良善和善行;例如,一个以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和热爱,厌恶为了回报或赏赐、友情,或偏袒所作出的无耻判决的法官的一切判决。在以这种方式行事的过程中,他通过使公义和公平在自己的国家掌权,如在天堂掌权那样而顾及到国家的利益,并由此顾及到所有无害公民的平安,保护他们免受作恶者的暴行;这一切都是善行。因此,当管理者和商人将非法所得视为反对神性律法的罪而避开时,管理者的一切服务和商人的交易就是善行。当一个人避恶如罪时,他每天都在学习什么是善行,对实行良善的爱或情感,以及为了良善而对认识真理的爱或情感就在他里面生长。因为他越认识真理,就越充分、智慧地履行作为,他的作为由此就越变成真正的良善。所以不要问自己:“我必须做什么样的善行,或我必须行什么样的良善才能得永生呢?”只要停止如罪的邪恶,并仰望主,主就会教导并引领你。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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