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78

978.启16:7.

978.启16:7.“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而也表示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这个天堂,或这些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91, 490, 915节)。“从祭坛中”说话的天使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第五节经文所描述的说话的“众水的天使”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AE 971节)。由于主的公义在此从天堂中传讲,而天堂由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组成,所以才有来自每个国度的传讲;“众水的天使”是指一个国度,“祭坛的天使”是指另一个国度。

(关于第五诫续)

以商人为例:只要他们不将非法所得和非法高利贷,以及欺诈和诡计视为罪,从而避之如罪,他们的作为就都是邪恶;因为这些作为不可能是从主而做的,而是从人自己而做的。他们越从内在擅长欺诈、狡猾和规避同伴,他们的作为就越邪恶。他们越擅长打着诚实、公义和虔诚的幌子将这些手段付诸实施,他们的作为还要更邪恶。一个商人越在这些事中感受到快乐,他的作为就越来源于地狱。但如果他行事诚实、公义,是为了获得名声,并通过名声获得财富,甚至似乎出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而行事,却不是出于对神性律法的情感或服从而行事诚实、公义,那么他内心仍不诚实和不公义,他的作为就是偷盗,因为他打着诚实和公义的幌子而寻求偷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死后会变得显而易见,那时人出于其内在意愿和爱,而不是出于外在意愿和爱行事;因为那时他只思想和策划狡猾的手段和抢劫,从那些诚实的人中退出,要么前往森林,要么前往荒漠,在那里沉迷于计谋。总之,这种商人都变成了强盗。而那些避开如罪的各种偷盗,尤其避开通过诡计和欺诈所实施的更内在、更隐蔽的那种偷盗的商人则不然。他们的作为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主;完成这些事或作为的来自天堂的流注,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被刚才所提到的邪恶拦阻了。对这些商人来说,财富不会造成伤害,因为对他们来说,财富是功用的手段。他们的贸易是他们用来服务国家和同胞的功用;他们通过自己的财富处于履行这些功用的状态,或说财富也能使他们履行这些功用,而对良善的情感把他们引向这些功用。


诠释启示录 #1173

1173.启18:1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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